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的批准文件。

3、由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据的叁万元的验资报告。

4、社会团体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章程草案(网址:qhmgj.gov.cn—下载中心--社团表格)。

6、会员花名册。(单位会员30个以上;个人会员50个以上或者单位个人会员混合的50个以上)。

7、拟任理事名单,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且会长填写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备案表,副会长、秘书长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盖好相应的公章),(表格下载网址:qhmgj.gov.cn—下载中心--社团表格)。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网址:qhmgj.gov.cn—下载中心--社团表格)。

9、章程核准表(网址:qhmgj.gov.cn—下载中心-社团表格)。

10、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本会会费收取标准。

备注:用标准公文A4纸,仿宋3号字体,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电话:6104757   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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