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4日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市州体育(文体)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是全省体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体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2011—2015年)的收官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5〕5号)和《体育总局普法办关于开展体系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体政字〔2015〕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体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总结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要内容
总结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情况。
(二)《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
(三)各级体育部门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管理者等重点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情况。
(四)普法手段、形式创新情况。
(五)普法制度建设情况。
(六)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七)普法实际效果。
(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六五”普法考核自查标准〉的通知》(青司发〔2015〕80号)和《关于印发〈青海省体育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青体办〔2011〕244号)中相对应的工作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自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二)检查验收:省体育局不组织全省性的统一检查,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抽查。在收到总结报告后,采取实地调研、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三)对于“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出色的体育部门、单位,将推荐参加全省相关表彰活动。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应付检查的体育部门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安才旦 0971—824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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