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竞体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确保2022年度全国、省级比赛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训练单位和省级单项协会可根据年度赛事计划、青海省2022年39项次可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规定完成初审后,上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审核、授予。
二、申报材料
(一)各训练单位和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在申报等级时,应上报申报项目技术等级称号的报告,附《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汇总表》、《运动员技术等级数据导入表》,纸制版与电子版同时上报。
(二)提交《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原件、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PDF)格式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照片(不大于30KB)。交手类项目需提供上场对阵表,球类项目需提供上场证明。
三、授予流程
(一)运动员在全国或省级比赛中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在比赛结束后填写《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省级比赛由各参赛单位完成初审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项目报至省级单项协会完成复审后上报省体育局竞体处。比赛中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属西宁(五区二县)区域的运动员,向西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进行申报、授予。
(三)全国比赛由参赛单位审核盖章后,直接上报省体育局竞体处。
(四)省体育局竞体处收到申报材料并审核后,经处务会研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信息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省体育局正式印发授予文件,并在“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发布。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协会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报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申报材料不齐全、信息错误、不符合规定或超过申报期限的,均不予受理。
(二)电子版照片要清晰,格式为“.jpg”,照片的宽度×高度为100×130像素,大小一般不超30KB(电子照片需注明运动员姓名)。
(三)申报过程中运动员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整体申报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规定,信息一旦发生错误,将影响运动员技术等级的授予,一经发布,将无法进行修改。请申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在申报时需严肃谨慎,杜绝出现任何错误信息。
注:在录入运动员等级信息时,一定要将文档格式设置为文本格式,填写身份证、姓名、分项、小项代码等相关重要信息时一定确保准确性。在申报前要严格审核、详细全面反复确认运动员每一项申报信息,经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将申报材料报至相关部门。各单位、协会一定要严把关口、认真审核,全力保证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四)此阶段申报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事项关系到2023年度高考相关事宜,各单位和协会务必高度重视申报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效率原则,严格依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内进行申报,切实保障运动员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与年度高考相关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含冬季项目),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报,造成2023年度高考运动员报名资格受限及其它不良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在10月31日之后申报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事项将列入2023年度上半年受理时限范围,授予流程和周期将根据局党组整体工作安排正常推进。与年度高考不相关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可在比赛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申报,授予流程根据工作周期正常推进,逾期不受理。
(六)为了确保此次申报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单位及协会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时间安排表》(附件6),在规定的时间内有序上报。
(七)西宁市体育局请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管理办法及规定,掌握年度高考时间节点,顺利完成2022年度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工作。同时,做好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建档备案及迎检工作。
注:附件1—6由于页数过多,不在文件中附页。请相关单位、协会在体育局官网公告栏或微信工作群中自行下载。
青海省体育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许美英 电话:0971—823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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