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社体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强化支部建设。3月29日,省社体中心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研讨会。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重要讲话,集中学习了《条例》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及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相关规定。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学习内容,结合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及年度反腐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四集《一体推进“三不腐”》中披露的足球领域腐败案开展专题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新修订《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抓紧抓好。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条例》内容学深学透。中心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条例》,充分理解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明确“底线”,不碰“红线”,自觉做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表率。要加强自律意识,将《条例》学习转化为自觉行为。中心党员干部要在支部统一学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闲暇碎片时间,开展自主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打扫自身思想上的灰尘。时时刻刻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印在脑中、融入日常。使铁的纪律切实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潜移默化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真正让《条例》成为指引中心党员干部前行的灯塔。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监督执行。要把发挥斗争精神与严格执纪问责结合起来,用好用实“四种形态”,以严管倒逼有畏、以厚爱激发有为。党支部书记与中心纪检员要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对中心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中心党员干部思想基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心党员干部要坚持自我监督与互相监督,强化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切实把《条例》学习与加强监督转化为推动中心支部建设的“助燃器”,不断强化党支部建设凝聚力,全面营造中心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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