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6日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经审核,拟授予刘兰娥等413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11日。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或其他形式向青海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971-8290050(省社体中心业务部)
Copyright 2014-2022 tyj.qinghai.gov.cn 青ICP备19000552号-1 青公网安备:63010302000015
地址:西宁市体育巷9号1号楼(隆丰国际大厦) 邮编:810000 局办公室电话:0971-8244863 局网站电话:0971-8825512 邮箱: qhtyjoffice@163.com
页面执行时间:62.500毫秒
青海省体育局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