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体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4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青海省体育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其中: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差额补助事业单位4,定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46人,参公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642(含经费自理编制45人)人,实有在职人数593人,离休人数12人,其他人员522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收入情况按资金来源反映,支出情况分别按照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审计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审计培训、经济责任审计、全省预算执行审计调研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7778.05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7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7.2万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7778.05万元。        

1.按支出项目类别:基本支出7554.05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57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不补助支出1215.75万元;(2)项目支出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安排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7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7.2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7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5.75万元,项目支出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安排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778.05万元,是指财政预算2017年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主要指青少年业余体校学生收入,后勤中心场地收入,多巴基地场馆、场地、会议室租赁以及学生伙食费和宾馆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是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赛事赞助费、赛事中心赞助费、产业中心场地收入等。

2017年部门预算不含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自成体系,我部门已另行公开。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77.65万元,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审计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15万元,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本部门在职养老金支出和离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住房补贴、病逝退休人员抚恤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4.05万元,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本部门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单位医疗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47.2万元,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办公费2.85万元,印刷费0.79万元,水费3.33万元,电费7.76万元,邮电费13.8万元,取暖费5.42万元,差旅费22.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公务接待5.56万元,工会经费7.64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表4       

本表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各分项及增减变动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基本支出中安排29.68万元,项目支出中无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35.44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88.06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安排。        

(五)2016年三公经费总预算为209.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6.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46.3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总预算较2016年减少56.05万元,较上年下降26.7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青车改办[2016]42号文,我单位于20165月份实行车改,故相应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六、部门收支总表情况说明(表5       

本表按功能分类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中收入支出情况。        

七、部门收入总表情况说明(表6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中的收入情况。        

八、部门支出总表情况说明(表7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本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用于基本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表8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省体育局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体育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三个项级科目。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表 

 

                                                        青海省体育局

                                 2017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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